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境内电商的适用规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境内电商的适用规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外贸境内电子商务的区别?
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外贸境内电子商务的主要区别在于交易双方、交易方式、物流配送、支付方式、税收政策等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区别:
1. **交易双方**:
- 跨境电子商务: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买家和卖家。
- 传统外贸境内电子商务:通常发生在同一国家或地区内。
2. **交易方式**:
- 跨境电子商务:可能涉及复杂的国际贸易规则、关税、进出口许可证等。
- 传统外贸境内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相对简单,不涉及关税和进出口许可证。
《电商法》实施后,一键代发模式是否属于电商?
电商法的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如下第一张图片)
一件代发就是这里所说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因为一件代发是给电商从业者提供发货服务的!所以是归电商法管的!
以下是个人观点,不足之处欢迎留言补充!
个人认为电商法是给整个电商行业树立一个行业规范,而且是给入行者一个入行的门槛!对行业的发展是有利的,但是入行的门槛也提高了!对小卖家来说是一个灾难,但是对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卖家来说是一个机会!大家看第二张图片是电商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个人合规销售农产品不需要登记,但是达到纳税标准就要需要进行登记!所以对于农产品入行的门槛是非常低的!可以看做是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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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网通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成了香饽饽,不再是以前连卖都卖不出去的农产品,我相信互联网+农业的路一定会越走越远,越走越好,而其中更会滋生大量商机。
首先要纠正一下,应该称为“一件代发”。
所谓“一件代发”实际上就是传统的服装批发,他们把商品放到一些类似“一起做网店”这样的货源网平台上面,让淘宝的卖家,可以在上面浏览他们的商品。
1、当卖家在自己淘宝店收到订单后,联系并打款给这些批发店的老板代为发货;
2、收到订单的老板,就会把包装好的服装,每天下午安排快递收货,然后根据卖家提供的收货地址发货,这种模式就成为新的网批模式的“一件代发”。
这种模式,实际上就是电商新起的供应链的一种模式,《电商法》的实施对其并没有影响。
BTW,另外有个近似的词叫做“一键上架”,这个就是借助工具把其他店铺商品最快上到自己店铺的一种操作方法。
一键代发也属于电商,只要在网络销售的都尾于电商,这块蛋糕很大的。如果电商法真实施起来,第一批冲击的就是这种无货源的店铺。因为没经济能力。如果一键代发做大销售额也会大,在收税范围,但是赚的少在收税后没利润了,做小的话只能兼职还要办理营业执照。很麻烦。一键代发的路以后怎么走,具体要看电商法实施后。感觉不怎么有出路。电商就是杀小户,把电商这块整理规范。让个别的做大做强,以后电商[_a***_]并不低的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首先确定你的身份是谁,电子商务法适用电商法的主体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我们不能直接说是或者不是。
首先要确定的拟从事的业务是否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那么一件代发,如果你通过阿里巴巴等这种电商平台进行的一件代发,那么确定你就是电商法所规制的主体。如果只是通过线下联系有订单来发货,那么你是传统的销售模式,不是电商。
其实基本上现在的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都会通过网络来进行业务拓展和服务,所以基本上确定一件代发,你主要是通过网络和网络信息,那么你就是电商从业者,新的电商法主要规则的主体有两种,一个是电商平台,和电商从业者,也就是电商经营者。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境内电商的适用规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境内电商的适用规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