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规则制度模板范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规则制度模板范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跨境电商规则体系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监管场所(场地)设置规范》、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海关监管场所是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一百条所规定的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实施监督管理的场所和地点。 二、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监管场所: 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b.转口货物; 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e.外商暂存货物; 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监管场所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三、监管场所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监管场所的货物。 四、监管场所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监管场所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积极维护海关对监管场所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 五、监管场所应参照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货物进、出、存台帐管理系统。
六、监管场所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积)、所存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事项的,应当经直属海关批准。 七、监管场所经营企业负责人和监管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八、监管场所应遵守直属海关的规定进行月度核销和年度审核。 九、 监管场所设置单证信息管理、货物收发、货物复核、收费结算等岗位,并制订相关的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 十、 监管场所储存货物,要与货主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收费标准及违约责任条款。 十一、监管场所内的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十二、当***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来仓库处理保税货物时,仓库工作人员应请其先到海关办理手续,并及时与海关取得联系。
跨境电商规则体系包括国际贸易规则、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海关进出口管理法规等多个方面,需要跨境电商企业遵循和遵守。
跨境电商管理包括海关监管、税务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需要跨境电商企业进行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
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
海关总署关于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194号文):
(1)这是海关总署落实***院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决议的落地文件,取代此前的26号文。这个文件涉及通关管理、税收征管、物流监控、退货管理、检疫查验等多项内容。
(2)在企业管理方面,继续要求各参与方进行海关注册登记,并纳入海关信用管理。
(3)在通关管理方面,明确1210及直购进口按照个人物品模式进行监管,1239模式则执行“正面清单(2018年版)”的备注要求(即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模式)。另外,在没有经过主管部门认证的情况下,订购人和支付人必须一致。至于收货人,则没有做具体要求。
(4)在税收征管方面,再次强调了订购人是纳税主体,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则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注意,如果出现税收问题,代收代缴义务人需要承担补税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行业还存在低报等现象,这种涉嫌逃税的危险行为,各地服务商承担首要责任。
(5)在物流管理方面,允许[_a***_]区内调拨流转及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调拨流转。实际上,区内流转现在已经非常成熟,而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流转依旧存在不少操作层面的问题。至于1210保税区和1239保税区之间,是不允许商品调拨流转的。
(6)在退货管理方面,只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都可以退回保税区。此前的退货操作,在实操层面碰到层层阻碍,没有大范围推广。现在对退货管理较以前稍微松些,估计很多地方会出具可实操的方案。
(7)其他方面,194号文强调了对虚***三单信息、二次销售、身份信息泄露的查处力度。其中,利用他人***信息刷单的,海关按走私处理,并叠加其他法律条款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跨境电商规则制度模板范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境电商规则制度模板范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