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产品电商加班项目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产品电商加班项目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饭店加班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劳动法》是如何规定加班时间的?你怎么看?
《劳动法》是如何规定加班时间吗?
最新《劳动法》全文第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劳动法》第37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应根据本法第36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劳动法》第38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劳动法》第39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40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法定节***日全年11天。
1、元旦一天《新年第一天》
2、春节3天《正月初一~初三》
3、清明节一天《清明节当天》
4、五一节一天《5.1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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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于加班确实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虽然《劳动法》有明确规定,但现实中很多企业都做不到上述条款规定,而且也有一个矛盾点,很多企业的工资结构都是基本工资+加班费的构成,而且加班费占很大一部分比例,如果完全按照《劳动法》规定,加班一个月不超过36小时,工资会很低,可能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障,所以有些劳动者也不愿意。希望相关部门后续出台更完善的政策,解决这个矛盾点,不然违法加班的现象无法得到有效地解决。
以上是笔者的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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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星期工作5天,礼拜六礼拜天休息,每天工作8小时,礼拜一至礼拜五如有加班按1.5倍计算工资,礼拜六或者礼拜天加班按2倍计算工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按3倍计算工资!
对于公司的加班文化你怎么理解?
电力公司运维检修部门是没有固定休息日的。无论白天和黑夜,停电故障就是命令,确保稳定供电是我们的职责。你们夏天吹着空调,要多想想电力工人在外风吹日晒的辛苦,少一些抱怨多一些体谅。
请人民放心,我们从未忘记社会责任。这是我们电力职业的加班文化。
但是中小型的制造企业订单不稳定,生产需要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实际工作中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前提是要支付加班费(毕竟打工是求财的)。当然企业也要注意员工的劳逸结合,经常/超常加班不仅不利于员工身体,也容易诱发生产事故或者劳动***。
对于加班文化,接受的可以理所当然;不接受的,选择岗位时就要问清楚了;受不了的,只好另谋出路了。
对于加班文化:无效的加班不是缓解老板的焦虑,就是企业管理的无能。
我有一个朋友,自己开公司创业两年多,今年受疫情影响,焦头烂额。自己每天要带团队出去找业务,回头还要自己去找资金,回到公司还要当爹当妈的管各种油米柴盐、鸡毛蒜皮。
他现在要求每天大家都必须加班,他在我们朋友的圈子里面聊天时候常常也说,他知道很多员工长期加班下来加班时候并不做什么了,好一点的做做样子或者把白天的事情晚上做,差一点的直接就晚上磨洋工打游戏。但是他自己累死累活,还面对公司生死存亡的不确定,回到办公室那么多事情没做等着人去做,却看不到人他就越发着急。
这是很多无效加班老板内心的真实写照,公司面临困境了,老板自己不得不疲于奔命,做不完的事情,这时候让他休息就是在削剪公司的命,但是老板一个人做事总心有余了力不足,当看到有人一起加班、大家一起加班的时候总感觉心理有点低。亦或者很多老板看不到未来的曙光,就喜欢去听一些成功学******课,听着听着看到大家都一样,看到那些和自己一样的人在当下变得这么好了,没有给是很么方案秘诀,就几句口号也受用。低配一点的,拉着员工去做团建,各种团结有爱喊口号。都是在缓解焦虑。
还有的情形是企业在经历过生死劫后,终于走上正轨,加班形成了一种文化,甭管需要不需要加就对了,即便加班导致很多人离职、咒骂公司,老板、管理者总能用一句话:是这个人不适应公司文化,就轻描淡写的带过了。这是一种对经营管理问题的忽视或自盲。再低级一些的,加班本就是公司内部业务流程的混乱扯皮,导致内耗太多,底层员工疲于应对各种变更,所以加班。两者,本质都是管理的无能。
所以,加班其实真的是一种企业的病态。当企业要打不奔跑的时候,觉得人手不够不是加人、不是管理提效,而是加班。当企业要解决问题的时候,不是针对问题用对的人去做对的事,而是加班。这些都是加班的一种病。
理解还是看法呢?首先我认为公司的加班文化有两种,一种是主动加班文化,一种是被动加班文化。先说说主动加班文化经常会在什么样类型的公司出现,我所见到的,大部分在销售类型的公司,比如说外贸公司,大部分电商类型外贸公司的业务员,都是主动加班,即便是回到家里,躺在床上,也是跟客户聊产品,聊项目,这种类型公司的加班文化,是值得我们每个年轻人去学习,去体验,去感悟的,因为只有拼的努力,才更能体会甘甜的滋味。再说说被动加班文化经常会出现在什么类型的公司,我所见到的是小型民营企业和大型的某某企业,这种企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工作时长跟员工薪资没有太直接的关系,小型民营企业老板天天盯的紧,早上早早到,下班盯着员工就是不走,目的是为了让自己公司能够多出活儿,多盈利。而员工呢,则迫于压力,被动加班。而某某大型企业,由于部门领导,为了体现自己的威望,或者为了给上层领导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也就天天盯着下层员工,以至于员工迫于领导压力,被动加班!当然在大部分人觉得都是在被动加班的时候,其中就有几个别的,却在悄悄的主动加班,几年之后,悄悄主动加班的也就成了部门领导。
视频加载中...加班这事在职场是没法回避的,创业型公司、高科技公司、互联网公司、营销公司、创意型公司,基本上都是以加班为主流文化。很多公司招聘面试,如果不认同加班这一点也不会被录取。一些朋友觉得这有点剥夺人性,认为可以做到在8小时以内高效率地工作,而不是靠加班来完成,但事实上,这样的想法是理想化的。每个人的工作观不一样,对加班的理解也就不一样。我是从加班文化里趟出来的,或许是适应了,或许是自己的职业成长里,加班就是如影相随的一部分,甩不掉的。我觉得加班文化分两个情况来理解:
合理范畴的加班,大多数人是接受的
对于创业者,对于有家庭负担,对于管理者、老板,对于搞科研的、做技术的,再有对于做自媒体的各位……对于太多的人来讲,倒是对加班没有“不人性”的想法,只有完得成和完不成,做得到和做不到的概念,很多时候的加班都带有一点主动性。这个时代的很多行业,节奏太快了,8小时完全跟不上,你即便有提高效率的超高能力,也抵不过光速般的工作量蜂拥而至。对赶工期、业务量大、方案策划、项目推动、市场应变、突发***等等造成的正常加班,一般不会有过多的抵触,我也是这个群体的一员。
人为因素和管理混乱导致的加班,基本都反感
加班文化接受与不接受,除了工作价值观和职业角色不同有争议外,还有一个争议就是加班值与不值的问题。
比如,在老板文化里,仅以愿意加班、不愿意加班来衡量员工勤奋与不勤奋,或者滥用权威导致如果老板没有下班,没有离开公司,员工就不敢轻易下班,这样的加班就变质了。我们以前曾经有个上司,为了显示自己是敬业典范,平常就爱晚下班,员工只好硬着头皮跟,到了周末还召集不同的人加班加点,大家就很反感;再有一种加班文化,就是管理无序导致的工作排期混乱,这一类的加班,也是无效的,没有价值的,我个人也反对这样的加班。
所以,作为一家公司和老板,推崇的应该是公司[_a***_]进程中,基于有序管理和绩效激励为前提的加班文化,是每一位员工的付出都被尊重、被认可的加班文化。
图片来源头条图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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