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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开除一个同事怎么做?
做管理和领导是必要得罪某一方面的利益。如果想辞退别人又不得罪他,最好是让他主动提出来。你可以帮他找一个更好的地方和单位。他就会欢天喜地地主动提出辞职,甚至感谢你。
教材称同性恋属“性变态”,广州女大生学状告出版社,你怎么看?
从1990年的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将“同性恋”从***名册中剔除,30年过去了,这个旨在让同性恋群体不必再蒙受医学上污名的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与《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早已不再认为性倾向是任何形式的疾病。2001年,中国精神学会常委会重新修改的《中国精神障碍诊断与分类标准第三版》,正式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就是指正教材而已,就像有人举报谁工作辞退,不给钱媒体曝光一下来解决问题,这个是来解决教材错误改正的。
教材错了当然受理了13年到18年广州也有一起秋白也歧视教育局教材不经验证主观判断同性恋有病,首先看国内精神障碍的书,最不济简单的百度搜搜看专业普及吗这都不会,像年轻人去百度搜搜的,要求去除同性恋污名化教材,最后改了,因为本来就是性取向,人的性取向本来就是正常的,人有56种性取向,有异性恋,同性恋,***,酷儿,跨性别,间性恋兼性恋等等其他几十种,只是一些老师水平低或者为了完成任务不去验证就写了我国已经2001年已经剔除病例化,年轻人知道错误就去指正很正常啊,这也保证教材质量保证教师***水平提高,走向多元化,平等化,这些纠正的平权运动底层人民需要花4,8年来***才能完成,比富人长一段时间。
首先纠正一下,此“变态”非彼“变态”!
在生活中,“变态”是一个骂人的词。但是,在精神心理学领域,“变态”是一个中性词,是指心理状态从一个“态”变成另外一个“态”。就像生物学上,把蝉的幼虫蜕变成蝉,也叫“变态”一样。
所以,不要认为教科书把同性恋描述为“性变态”,就认为是在侮辱同性恋。
其次,同性恋是否是“性变态”呢?
根据上面的定义,“变态”要有一个“变”的过程。就是说,如果同性恋是天生的,是一种自然形成的性取向,那么就不是“变态”。如果,同性恋是后天形成的,是一个异性恋受到一定的心理***后,转变而成的,那么同性恋就是一种“性变态”。
尽管,现在国际主流精神心理领域,不再认为同性恋是变态的结果。但是,坚持不同观点的力量依然强大。
同性恋不是“变态”,已经是主流观点,但是不能成为一种“政治正确”
在学术领域,容忍不同的观点,本身就是学术进步的表现。同性恋能够被正名,即是精神心理学研究领域的进步,也有着社会文化运动推动的因素。因为社会文化运动的参与,“同性恋”不是“性心理障碍”,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一种“政治正确”。任何怀疑这种观点的人,哪怕是纯粹的科学探讨、学术研究,也会被不分青红皂白的打压。
所以,我认为这位女大学生,可以亮出自己的观点,可以写信给相关的编审部门。而不是以所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一个学术观点之争。
说句心里话,老穆看到这样的新闻,心里还挺纠结与焦虑的……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为何不能够多讨论一些学术问题呢?
我们为何不能在科技、医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文学等领域来一场质疑与大讨论呢?
偏偏在“同性恋”和“性变态”这些问题上去纠结,有何意义?
我想,关于“同性恋”这个话题,每个人会有每个人的看法,尽管有些地区和国家已经认同了。
这位女大学生认为,在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国际统一的疾病分类方法中,同性恋已不被列入精神疾病与心理障碍的行列。而世界卫生组织的这一标准早在1993年就已经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等效***用。
而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这本书将同性恋列为“性心理障碍”。
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女大学状告了出版社。
至于结果如何,应该很快就会出来,让我们拭目以待……
但通过这件事,老穆忽然想到了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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