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海关新政开启跨境电商“卖全球”新征程,试点一周验放货值2.5亿元_百度知...
- 2、海关总署:增加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 3、海关总署:增加上海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
- 4、海关总署:将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 5、跨境利好消息:海关总署发布新公告,我国跨境电商行业正式复苏!
- 6、海关修订跨境电商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
海关新政开启跨境电商“卖全球”新征程,试点一周验放货值2.5亿元_百度知...
截至7月7日试点第一周,10个试点海关共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和申报清单26万票,货值5亿元人民币,出口货物主要有服装鞋帽、小家电、智能办公家具、手机配件、户外用品等,出口目的国主要有欧洲、美国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的推行,不仅为外贸企业带来了便利,也预示着跨境电商0时代的到来。北京海关副关长高瑞峰指出,***肺炎疫情促使传统贸易订单转为线上成交,跨境电商B2B出口成为新形势下的应时举措。
月1日,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验放了来自北京宏远到家贸易有限公司的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标志着北京市跨境电商新业态正式迈入了企业对企业(B2B)0时代。
本周,跨境电商领域迎来多项新政。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增列“***10”以及“9810”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跨境电商B2B出口带来利好。多家跨境B2B平台对此表示积极态度,期待实施细则的出台。
自2020年9月1日起,海关总署正式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业务,珠海市成为首批试点地区之一。当天上午,一批格力空调经珠海洪湾港装船,运往波多黎各,标志着跨境电商B2B模式在珠海正式落地。珠海格力电器的韩琳璐表示,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转向线上成交,跨境电商成为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渠道。
月1日,郑州海关正式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试点,截至8月1日,已受理***9810清单、报关单共69万票,货值92898万元。8家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参与试点,出口商品包括玩具、服装、家居用品、自行车、***发、电子配件、健身器械等,主要销往比利时、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
海关总署:增加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月14日,海关总署宣布增加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包括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等城市,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此举旨在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的发展,助力“六稳”和“六保”任务的落实。
海关总署近期发布了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公告指出,为响应党中央***院关于“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发展,海关总署决定新增一批试点海关,包括上海、福州、青岛等12个直属海关。
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公告指出,在现有试点海关的基础上,新增了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以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日,海关总署宣布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新增包括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在内的12个直属海关,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政策。此举旨在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加速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扩大。
海关总署:增加上海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
海关总署宣布,从2020年9月1日起,增加上海等12个直属海关进行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的发展。现有试点海关包括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试点范围内的企业将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的规定进行操作。
月14日,海关总署宣布增加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包括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等城市,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此举旨在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的发展,助力“六稳”和“六保”任务的落实。
为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海关总署决定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继先前试点之后,新增了包括上海、福州、青岛等在内的12个直属海关加入试点。这些海关将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的规定执行相关工作。
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公告指出,在现有试点海关的基础上,新增了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以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海关总署:将***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根据海关总署的通知,现有试点海关将***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企业包括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以及物流企业等。这些企业需要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的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事项则遵循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2020年第75号和第92号的内容。
海关总署于7月13日宣布,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一政策自去年7月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简化了企业通关流程,提升了通关效率;创新了海外仓出口监管模式,为企业提供更灵活的物流解决方案;积极拓展了多种物流渠道,提高了跨境物流效率;强化了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货物安全。
海关总署于7月13日宣布,自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企业的通关效率,简化流程,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自去年7月起,跨境电商B2B监管改革试点已实施一年,期间取得显著成效。首先,在通关便利方面,试点通过[_a***_]流程,减少了企业等待时间,提升了通关效率。
海关总署发布一项重要公告,旨在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持。公告指出,为了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的范围,将在全国海关范围内推广这一试点经验。
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新政策,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这标志着跨境电商领域将迎来新的监管模式,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拓展国际市场。根据公告,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企业需向所在地海关进行备案,涵盖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和物流企业等。
跨境利好消息:海关总署发布新公告,我国跨境电商行业正式复苏!
海关总署于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一举措旨在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发展,帮助出口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外贸促稳提质。
为了帮助跨境电商企业把握后疫情时代的经济复苏机遇,海关总署在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在北京、天津等10个地方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
本周,跨境电商领域迎来多项新政。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增列“***10”以及“9810”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跨境电商B2B出口带来利好。多家跨境B2B平台对此表示积极态度,期待实施细则的出台。
月28日,“海关发布”发布了一则消息,海关总署宣布将在全国海关范围内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一决定旨在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帮助企业更好地拓展国际市场。
通过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经验,海关总署在2021年6月发布了2021年第47号公告,决定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全面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政策。这些公告详细规定了试点的具体操作流程和监管要求,旨在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和规范的出口服务。
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旨在推动跨境电商B2B出口的发展。公告详细规定了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监管方式。此次公告中,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0”被新增,全称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海关修订跨境电商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
根据公告,此次报文规范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首先,修订后的报文规范详见下表。这表明,海关在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中进行了详细的数据项接入调整。其次,公告强调,企业对其向海关申报和传输的电子数据承担法律责任。为确保数据安全,电子单证数据将使用数字签名技术进行加密。
海关修订跨境电商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 中国海关发布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网易考拉引进达能集团全系列婴幼儿食品 网易考拉与健康食品公司达能集团宣布对双方战略合作进行全面升级。
据介绍,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中附件1《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准确填报进口清单表体“条码”信息,即可申报“商品条码”。
跨境电商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修订 中国海关发布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网易考拉引进达能全系列婴幼儿食品 网易考拉与达能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升级备忘录,将引进展达能全系列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及辅食产品。
这项新规主要分为两种形态,即“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简称“***10”,适用于直接出口的货物;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简称“9810”,适用于出口至海外仓的货物。***10和9810业务又可以分为四种申报模式,分别是清单申报模式和报关单申报模式。
跨境电商B2B出口的通关服务中,***用的是现有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的B2C接入通道模式,同时增加了对B2B出口报关单报文的导入支持。在货物申报方面,系统同样支持按照现有模式录入和导入B2B出口报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