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商规则研究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电商规则研究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跨境电商税务政策?
2021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如下:
跨境电商通常***用直邮和保税自营、以及直邮+保税三个模式。
1、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跨境电商的财税政策解析,跨境电商的新规定针对的是保税进口以及直邮进口,之前有人误解只有保税进口模式***用了新税收政策,直邮进口使用的是行邮税政策,实际上不是这样,该政策使用两种模式,并未却别对待;
新税率在一定程度上,和一般贸易税率相近,在对比之前的跨境电商行邮税:
1、对于绝大多数商品,包括100元以内的化妆品,此前可以享受50元免征额的商品,新税率政策后都得征税了,成本是提高了,增幅至少为11.9%。例如,一罐200元奶粉,之前50元免征税额,现在按新税率,要缴纳200*11.9%=23.8元;
2、对于100元以上的化妆品,例如500元/支,按照之前的行邮税,税率为50%,应纳税额250元;如今按照新税率,在增值税17%及消费税30%的基础上打七折,应纳税额为500*(17%+30%)*70%=164.5元。这种情况下,新税率很显然要优于之前的行邮税。
3、在对比奢侈品,若是商品价值高于2000元,在税率方面则跟一般贸易一样,并且完税价格更高。也就是说这个政策对奢侈品电商极为不利。例如高档手表,此前可以享受30%行邮税,现在则是“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且以零售价为完税价格。
电商法关于退款的规定?
电商法退款规定如下:
1、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的有关规定。
2、经营者***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什么是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求答案?
商品是指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有形商品,按照通常的理解,则是指具有实物形态,通过交换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劳动产品。无形商品相对于有形商品来说,是一个发展中逐渐被认识的概念,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当代经济发展、科技水平和经济管理的要求,其外延不是固定不变的,直到今天,人们对于它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我们认为,所谓无形商品,就是指对一切有形***通过物化和非物化转化形式使其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属性的非物质的劳动产品以及有偿经济言行等。
对于这个定义,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第一,无形商品的作用对象是有形***。无形商品产生在有形***的基础上,有形***是无形商品产生的前提条件,没有有形***,无形商品就不可能得以产生。有形***是无形商品的载体,离开了有形***,无形商品就无从谈起。第二,无形商品既可以通过物化的形式,也可以通过非物化的形式由有形***转化而来。第三,凡是商品,就必须同时具备使用价值和价值。无形商品作为商品的基本形态之一,同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其中,使用价值是无形商品的自然属性,也是最基本的属性;价值则是无形商品的社会属性。第四,无形商品不仅包括非物质的劳动产品,更重要的是,它还包括有偿经济言行,比如在法律咨询行业里出现的有偿律师辩护、有偿评估、有偿咨询,在服务行业里出现的有偿家政、有偿中介、有偿导购以及有偿美容等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商规则研究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商规则研究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